近日,河北沧海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沧海重工)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书(申报稿)。本次沧海重工发行3000万股,拟在深交所上市,保荐人为兴业证券(601377,股吧)。公司主要从事输油输气、化工、电力等领域金属管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是国内高压、大口径高端管件类产品专业供应商。记者通过对招股书的梳理,发现公司四年增资过程疑问多、监事会主席涉及关联交易等问题。
增资过程疑失公允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6月对于沧海重工历次增资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出具的复核报告显示,1998年7月至2002年7月公司陆续收到股东投入的货币资金911.72万元,实物资产166.36万元,公司应付股东款项转为出资40.63万元,资本公积转增资本289.96万元。
招股书则显示,2002年7月2日,公司股东会通过增加注册资本决议,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由994万元增加到3900万元,其中邢广浩增资968.67万元、赵德清增资968.67万元、李彦章增资968.67万元。
此次增资,4名股东中,3人增资,而独余一名股东贾瑞军
分文未出。最特别的是,出资内容中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资本289.96万元,(即在股东权益内部,把公积金转到“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账户,并按照投资者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份额比例的大小分到各个投资者的账户中,以此增加每个投资者的投入资本),此次转增中并不包括贾瑞军,公司全体股东共享的资本公积为何只属于三人,公司在招股书中并未解释。
大同证券(博客,微博)IPO投资顾问刘云峰表示,正常情况下,按照股东的投资比例股东享有权利和收益。公积金转增应该是对所有股东的,只对其中部分股东,有失公平。
实物出资或以少抵多
招股书显示,公司第二次增资时,无形资产及部分实物资产当时未做评估,但该等资产已为公司实际控制和管理并实际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实际上已经到位,客观上没有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且该等资产在以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已被公司陆续处置,取得处置收入589.10万元,因该等资产处置而形成的368.13万元损失,股东已于2010年2月以现金补足;2010年2月公司股东已用未分配利润对上述实物资产出资未经评估的不当行为进行规范,金额为未经评估的实物资产入账价值与变现收入和处置损失之间的差额580.91万元。
刘云峰表示,股东无形资产和实物资产以折价的方式入股并提供给公司使用未经评估,且有明显的差额,很明显是以少抵多。
关联公司申报前转让
沧海重工的关联交易也引人关注。招股书显示,北京市沧海豪冠管道装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1168万元,经营范围为销售五金交电、建材、金属材料等。
豪冠公司设立时法人与控股股东均为李彦章,李彦章现任沧海重工监事会主席,任期为2011年4月23到2014年4月22日,持股沧海重工384万股,持股比例为4.27%。豪冠公司在李彦章出任沧海重工监事会主席后,于当年8月—11月短短3个月左右的时间就与发行人进行了4笔交易,采购合同金额合计704.62万元。公司解释说,上述关联交易采购定价系向市场询价后确定,交易价格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蹊跷的是,2012年1月16日,李彦章却将豪冠公司以116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刘丽,同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刘丽。这个转让时点应该是公司准备向证监会申报的前夕,对于这次转让的原因以及转让对象刘丽的情况,招股书中并未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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