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加盟是是陷阱还是财路?我们如何辨别加盟好坏?郭勇认为,盟主和加盟商共同作用的结果才能给这个问题一个准确答案。盟主开发产品出来寻找加盟商,是为了赚钱。加盟商选中这个产品做加盟店,当然也是为了赚钱。但是,两者赚钱的渠道不一样,盟主卖的是品牌和技术,加盟商卖的是产品。这样的分工决定了他们是一个利益共同体,谁也不想把共同的事情做砸了,没人愿意做骗子。加盟商在加盟一个产品前,要仔细地对店面的位置做调研,看看是否适合做这个产品。比如,你在一个同类产品非常饱和的地段再开一家加盟店,你的日子肯定不好过。
连锁加盟的“盟约”决定了它的性质和未来,也向我们揭示了它到底是陷阱还是财路:盟主拥有特许权,特许权可以是产品、服务、营业技术、商号、标示,以及其他可带来经营利益的特别力量;盟主和加盟者以合同为主要联结纽带;加盟者对其店铺拥有所有权,店铺经营者是店铺的主人;加盟者必须完全按照盟主总部的一系列规定经营,自己没有经营自主权;总部有义务教给加盟者完成事业的信息、知识、技术等一整套经营系统,同时授予加盟店使用店名、商号、商标、服务标记等一定的区域的垄断使用权,并在合同期内,不断进行经营指导;加盟者要向盟主交付一定的有偿费用,包括一次性加盟费、销售额或毛利提成等;盟主是纵向关系,各加盟者之间无横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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