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推行实名制防欺诈的愿望终会落空?实名制防欺诈愿望能走多远?近日,阿里巴巴公告称,对于已经注册成为阿里巴巴中国站会员的用户,必须在2011年9月23日前完成实名认证。若逾期未完成,将被禁止继续发布商品信息。若届时仍未通过实名认证,已发布的商品信息将被统一下线。据说此举是为了提高B2B业务的防欺诈准入门槛,笔者认为阿里巴巴的意图颇为隐秘,但毫无疑问,推实名制防欺诈的愿望终会落空。
首先,实施“实名认证”的主体并非第三方权威机构,难以保证其公信力。阿里巴巴作为此次实名认证的主体,将加强对中国站用户主体身份或用户网上操作人(授权代表)身份的审查,对于企业和个人均推行实名认证。在没有权力制约下的实名认证,怎么样避免阿里巴巴公司业务人员不与供应商合谋欺诈客户行为的发生,光靠马云及其他高管个人的道德约束显然不够。在商人商业行为根本目的为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这一目标原则不变的前提下,潜在的弄虚作假行为仍然在所难免,以官方和第三方行业权威的监督下的身份证明实则是一个最佳的选择。
其次,“实名认证”并非是一个公益性智能服务,有阿里巴巴借机扩展收费项目、增加收入之嫌。早在2010年3月,阿里巴巴就推出诚信保障先行赔付服务,今年又升级推出卖家组团互相担保提高保障额度的服务。截至今年6月30日,开通前一服务项目的阿里巴巴会员已接近36万,总保障额度达20亿元;后一项服务则有7万多会员,额度为10亿元。如何把握庞大的保障额度流动的方向无依据可查,同时,因为阿里巴巴会员数量巨大,会不会形成阿里巴巴针对客户进行威胁、进而提高入会的门槛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可能性呢?
再次,据阿里巴巴官方声称,今后将会更关注签入商户的质量而非数量。上月发布财报后,阿里巴巴CEO陆兆禧就对分析师表示,正在进行重新认证,清退不合格的供应商。这固然会造成阿里巴巴付费会员数量的下降,在激烈的商业竞争和用户数量急剧减少的情况下,强化认证的行为会不会朝令夕改,对此我们也毫无办法进行预测。
众所周知,企业是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马克思曾经说过,“如果有20%的利润,资本就会蠢蠢欲动;如果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冒险;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冒绞首的危险;如果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的法律。”在利润的刺激面前,一个没有权力制衡的企业阿里巴巴所推实的名制防欺诈愿望能走多远,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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