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鹭东方业主和沃尔玛要互相起诉 官司将于9月27日开庭审理。新鹭东方相关负责人黄益辉介绍,沃尔玛已于8月30日向思明法院提起诉讼,指责新鹭东方未履行合同,影响其经营,要求赔偿100多万元。对此他们将提出反诉。
新鹭东方相关负责人黄益辉说:“双方租赁合同在2010年3月24日就已经终止了,租赁法律关系也随之解除,但沃尔玛方在收到我们多次致函要求限期腾空后,仍故意拖延,拒不搬出。现在是对方在非法占用。”因此,新鹭东方要求沃尔玛必须从2011年8月22日起一个月之内将物业腾空,并结清3684万余元的“占有使用费”,否则新业主“将采取一切手段自行收回”。
黄益辉表示,计算这笔“占有使用费”的依据是,新鹭东方在东方时代广场的物业约2万平方米,其中出租给沃尔玛经营的物业面积约1.4万多平方米。“非法强占”的时间从2010年3月25日计起,“占有使用费”按200元/月·平方米计算,截至2011年7月24日沃尔玛共应支付4630万余元,违约金39525.99元,扣除在此期间已经结清部分,仍应支付3684万余元。
据悉,沃尔玛诉新鹭东方的官司将于9月27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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